|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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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094.05.03 |
學校提供游泳池、網球場、體育館及停車場與該校學生及教職員工使用並收取費用,可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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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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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086.09.18 |
學校教職員餐廳如採外包且對外營業不得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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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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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
075.07.29 |
廢學校接受工商企業委託代辦研究試驗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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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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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
087.10.14 |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應按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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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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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
093.12.02 |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結算申報得以年終決算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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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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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
077.01.08 |
學校員工消費合作社或員生餐廳如係招商承辦則無免稅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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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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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
058.05.15 |
學校員工合作社開立之收據不合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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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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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
089.01.04 |
學校於立案前以基金會名義為起造人建屋於建造中變更為該校者不課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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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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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
098.09.24 |
學校向外承租房屋做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並向師生收取相關費用,核非屬招商承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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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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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
059.01.17 |
學校交通車接送學生收費如非招商承包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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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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