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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四健會分配予會員之盈餘屬其他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314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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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四健會為學校內部之任務編組組織,作業如有盈餘分配予會員,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其他所得,給付時得免予扣繳所得稅款;但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