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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結算申報得以年終決算表為主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471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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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得以其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終決算書表另抄一份簽名蓋章後,附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申報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書各欄及附表得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