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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應按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6952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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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依同法第77條規定使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