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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學校接受工商企業委託代辦研究試驗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548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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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公私立學校接受工商企業委託,代辦各項研究或試驗收取代價,可視同提供教育勞務,依照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