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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向外承租房屋做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並向師生收取相關費用,核非屬招商承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8045605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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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向外承租房屋做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並向師生收取相關費用,核非屬招商承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