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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4.23 17:06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1290 筆

1001. 075.08.05 以不正當方法冒沖退稅論處案件不得加徵滯納金 行政規則
1002. 075.07.30 不論原料是否經過加工如已依規定出口得免徵滯納金 行政規則
1003. 075.07.28 進口人委由知情報關行虛報貨物進口所涉刑責釋疑 行政規則
1004. 075.07.18 誤為稅捐記帳之案件如於規定期限內出口者免加徵滯納金 行政規則
1005. 075.06.28 國民中學進口游泳池設備准予免徵關稅 行政規則
1006. 075.06.20 賠償或調換之進口貨物於海關核准前得繳納保證金先行驗放 行政規則
1007. 075.06.14 核准分期繳納案件各期應繳之本稅及滯納金宜一併收取 行政規則
1008. 075.05.24 核釋保稅工廠之產品銷售予課稅區廠商並由其報運出口有關營業稅徵免疑義 行政規則
1009. 075.04.08 所謂淨重指貨物毛重扣除包裝後之重量 行政規則
1010. 075.04.04 核釋報關行與貨主共同為不實之記載如何適用法律疑義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