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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違反緝私條例第37條情節輕微者其貨物免予扣押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757165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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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該條例(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規定情事,如其情節輕微,海關實務上並不處分沒入貨物者,准比照財政部71台財關第11571號函意旨免予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