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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3.07 10:10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1295 筆

861. 084.02.03 涉及走私依法扣押之貨輪衍生之港埠費等由海關支付 行政規則
862. 083.11.21 署立醫院非學術研究機構進口教育研究用品不得免稅 行政規則
863. 083.11.18 欠稅公司之貨物經建檔留置後公司經重整者得解除留置 行政規則
864. 083.11.02 保稅工廠廢止登記後將保稅原料售予加工區廠商得銷案退押 行政規則
865. 083.11.01 大陸人民經遣返後其罰鍰處分書無法送達者應公示送達 行政規則
866. 083.09.22 轉口及復運進出口貨品免收推廣貿易服務費 行政規則
867. 083.08.02 報運貨物進口與原申報不符者以有漏稅始予處罰為原則 行政規則
868. 083.07.22 外銷品原料可退稅捐占成品出口FOB1%以下不予退稅之處理原則 行政規則
869. 083.07.19 海關變賣管制進口大陸地區之物品得備款購回 行政規則
870. 083.07.19 屬於管制進口之大陸地區物品得備款購回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