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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1294 筆

日期 標題 法規類別
691. 093.03.09 漏報進口數量縱於查驗前申請補正但在查驗通知後補報者仍無免罰之適用 行政規則
692. 093.03.08 依政府採購法採購進口免稅貨物得以得標廠商為進口人 行政規則
693. 093.02.24 稅則號別申報有誤經更正通知補稅4個月內得檢具證明申請減免關稅 行政規則
694. 093.02.24 稅則號別申報有誤經更正通知補稅之4個月內得檢具證明申請減免關稅 行政規則
695. 093.02.06 進口車輛遺失貨物稅完稅或免稅證可切結辦理補發但應加註 行政規則
696. 093.01.14 進口時不符免稅要件其後改裝以符免稅條件者亦不得申請退稅 行政規則
697. 092.12.16 所稱犯同一規定之行為係指犯同條項規定之行為 行政規則
698. 092.12.16 金門水頭商港及馬祖福澳港區之業者得依法申請登記為免稅商店 行政規則
699. 092.12.16 報運進口第5款貨物如虛報貨名或產地即屬所列管制進口物品 行政規則
700. 092.12.02 所漏營業稅已逾5千元縱虛報貨物進口量未逾5%仍應依法處罰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