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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1294 筆

日期 標題 法規類別
671. 094.02.05 進口貨物原貨復運出口得免予補稅適用2、3款之分類規定 行政規則
672. 094.02.04 報運機車出口參賽1年內復運進口准免徵關稅 行政規則
673. 094.02.03 科學工業公司透過租賃公司進口機器設備再以資本租賃方式租回使用亦得適用免稅規定 行政規則
674. 093.12.29 核釋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生效後關務裁罰案件之提獎原則 行政規則
675. 093.12.24 依法應補徵之關稅金額在200元以下者免予徵收 行政規則
676. 093.12.06 消防機關進口救災車輛或裝備可以得標廠商為進口人辦理免稅 行政規則
677. 093.12.01 國內無產製證明適用於進口貨物及保稅區產品之減免關稅 行政規則
678. 093.10.12 環保署為勾稽查核需要可配合提供業者回收物品進出口報關資料免逐案報核 行政規則
679. 093.09.09 放行逾6個月後發現並更正稅則號別後屬應稅貨物者應依原核定關稅稅額為稅基補稅 行政規則
680. 093.08.13 犯3次以上得加重罰鍰者係以第2次之處分亦確定後始對續犯者加重罰鍰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