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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8749 筆

4811. 082.12.01 未依限申報而經核定應納稅額小於其暫繳稅額者其差額應予退還 行政規則
4812. 082.11.26 禁止處分登記不因行政救濟撤銷重核而得予塗銷 行政規則
4813. 082.11.26 購置自動化防治污染設備經核發投資抵減證明後變更安裝地者准向轄區國稅局申辦 行政規則
4814. 082.11.24 逾期申報移轉者其辦竣戶籍登記之認定標準以收件日為準 行政規則
4815. 082.11.18 以氣墊船載客觀光如有收費應課娛樂稅 行政規則
4816. 082.11.18 房屋拆除改建前1年內遷出戶籍者如符合要件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行政規則
4817. 082.11.18 於年度中成為兼營營業人未滿9個月者當年免辦調整 行政規則
4818. 082.11.15 外銷勞務於國外付費後以餘額匯回仍按全額列銷售額適用零稅率 行政規則
4819. 082.11.11 同一違章事實涉及2種以上稅目者可視個案決定合併或分別繕製處分書 行政規則
4820. 082.11.08 戶籍註記為全戶遷出未報之自宅用地出售時如符要件仍准適用優惠稅率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