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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8749 筆

3801. 087.08.24 典權人依法取得典物所有權迄其申報契稅時已逾核課期間者准予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行政規則
3802. 087.08.21 經准適用投資抵減之設備嗣後發現適用法令錯誤應追繳者其核課期間之計算 行政規則
3803. 087.08.20 新購巷道土地與建地未鄰接但使用上不可分離者可合併計算地價 行政規則
3804. 087.08.19 行為罰之處罰期間一律為5年 行政規則
3805. 087.08.19 核釋私立幼稚園補習班之所得其課稅主體之認定原則 行政規則
3806. 087.08.15 計劃以徵收、區段徵收或未明定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免稅 行政規則
3807. 087.08.13 分公司申請變更營業登記應於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辦理 行政規則
3808. 087.08.13 按部頒標準核定財產交易所得係以交易時核定之標準計算 行政規則
3809. 087.08.13 都市計畫範圍內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之土地無免稅之適用 行政規則
3810. 087.08.10 以遺產擔保於辦妥繼承登記後復以該地抵繳其抵繳價值之計算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