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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8746 筆

2191. 094.11.17 經行政救濟撤銷重核者應停止執行並俟重行復查決定滯納期滿之訴願有無繳半再決定是否撤回 行政規則
2192. 094.11.16 中華郵政公司所屬郵局兼供免稅及應稅業務使用按面積比例徵免 行政規則
2193. 094.11.16 死亡前已喪失我國籍如結婚時為我國民即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適用 行政規則
2194. 094.11.16 規定94年8月20日以前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函令之適用原則 行政規則
2195. 094.11.16 郵局取得兼供免稅及應稅業務使用之房屋按面積比例徵免 行政規則
2196. 094.11.15 本部92台財稅字第0920451458號令對未依法申報經查獲者亦有適用 行政規則
2197. 094.11.15 設有消防單位之航空站其所有救護車專供機場消防救護使用有特殊設備標幟免稅 行政規則
2198. 094.11.10 生質柴油不屬應稅貨物 行政規則
2199. 094.11.10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不得列報自管理信託基金所承受之損失 行政規則
2200. 094.11.07 核釋分割公債之定義交易規範及課徵方式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