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獲重大違規漏稅或走私即時通報標準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高普動字第1041015966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普動字第1031005212號書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普動字第1041015966號書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