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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獲重大違規漏稅或走私即時通報標準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高普動字第1041015966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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