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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產接字第10130005881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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