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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物(貨)品輸出文件通報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3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關稽字第1131005962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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