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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1295 筆

981. 076.09.04 核釋園區事業產品輸往保稅範圍外展覽後運往國外之通關課稅方式 行政規則
982. 076.07.30 經董事會授權之總經理得為保稅工廠之負責人 行政規則
983. 076.07.30 撤銷扣押或備價購回之貨物仍在區內加工使用者應加計進口稅捐 行政規則
984. 076.07.18 核釋第41條第4項所稱「情節輕微」之涵義 行政規則
985. 076.06.11 所謂欠繳稅款應不包括關稅之滯納金在內 行政規則
986. 076.05.11 經限制出境後再發生欠稅者須全部滯欠繳清或逾徵收期間始得解除出境限制 行政規則
987. 076.04.24 本條例所稱轉運貨物不包括轉運其他國家或地區之貨物或通運貨物 行政規則
988. 076.04.24 條例所稱之轉運貨物不包括轉運其他國家或地區之貨物或通運貨物 行政規則
989. 076.04.24 補充說明醫療團團員返國攜帶自用物品不能免稅之理由 行政規則
990. 076.03.06 船用引擎及配件非參加國際比賽體育團體使用之最後成品不能免稅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