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6年6月1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09600226660號函訂定全文14點。
2.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促字第09900232141號函修正名稱及相關規定。
3.中華民國106年9月30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625520510號函修正第1點至第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1025527210號函修正全文;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5年1月26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1425540310號函修正第6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