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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告個人依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七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二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10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40463866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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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404638660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