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綜字第1050000893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綜字第1050003148號函修正全文及名稱(原名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合作備忘錄研究案申請財稅資訊作業說明)
3.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綜字第1070003965號函修正第3點,並自107年11月30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8年11月14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綜字第1080004036號函修正第3點及第3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9年3月6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資綜字第1090000933A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