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級政府於年度中運用餘裕資金辦理提前償還債務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1050364491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0503644910號函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