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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產公字第10600082040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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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5月13日財政部台財產公字第1033509420號函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6年4月6日財政部台財產公字第10600082040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