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數人受贈並持分共有房屋未申報繳納契稅應就各受贈人取得持分部分計算漏稅額及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80411419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98年12月25日台財稅字第0980411419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