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3年11月11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09300434830號函訂定全文11點
2.中華民國94年9月2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工程技字第09400320890號函修正第2、3、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96年1月1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字第09600003170號函修正全文1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促字第09900232140號函修正全文10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促字第10000107450號函修正第5點
6.中華民國103年9月11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325513980號函修正全文9點
7.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625510710號函修正全文10點,並自106年7月1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725522340號函修正第3點、第5點,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1025528160號函修正全文10點及名稱(原名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列管及考核作業要點;新名稱: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公告及統計作業要點)
10.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112553503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