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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海關辦理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違章案件減輕裁罰金額或倍數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總局緝字第099100911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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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3102125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日廢止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八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9100911
  3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九十九年五月三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