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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受理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收取服務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0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8045665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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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20457546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80456657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