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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進出口貨物送外化驗鑑定及費用歸屬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4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141015892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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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76年4月4日財政部海關總稅務司署(76)台總署徵字第 1262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91年10月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9110658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91年10月15日起實施(原名稱:進出口貨物送往外界化驗鑑定之認定及費用歸屬劃分作業要點;新名稱:進出口貨物送外化驗鑑定及費用歸屬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10010065141 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2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141015892 號令修正發布第7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