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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81019415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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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8年12月20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88108446號公告發布全文4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91年4月30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1)台總局徵字第 91102848 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原名稱:貨櫃集散站及站內保稅倉庫、進出口貨棧自主管理作業手冊)
3.中華民國94年8月25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4101705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97年4月2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71007951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8 年 8 月 5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81016199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6.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81019415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