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七日財政部關稅總局(90)台總局徵字第 90107
710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3100632
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310
235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8、9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5100480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7、8 點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三月十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6101169
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10 點條文;並自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71026
93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9 點條文;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生
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21014256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六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41025150號
令修正發布
9.中華民國109年9月23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91014427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