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61年12月30日行政院(61)台財字第 12377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62年12月31日行政院(62)台財字第 10591 號函
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63年12月30日行政院(63)台財字第 9600 號函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64年12月30日行政院(64)台財字第 9757 號函修正
發布
5.中華民國65年12月30日行政院(65)台財字第 11110 號函修
正發布
6.中華民國66年1月30日行政院(66)台財字第 0735 號函修正發
布
7.中華民國66年12月30日行政院(66)台財字第 10760 號函修
正發布
8.中華民國68年1月19日行政院(68)台財字第 0579 號函修正發
布
9.中華民國68年12月24日行政院(68)台財字第 12971 號函
修正發布
10. 中華民國69年12月31日行政院(69)台財字第 15161 號
函修正發布
11. 中華民國70年4月3日行政院(70)台財字第 4243 號令修正發布
12. 中華民國72年1月25日行政院(72)台財字第 1583 號令修
正發布
13. 中華民國78年3月31日行政院(78)台財字第 80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80年4月15日行政院(80)台財字第 11222 號令修正
發布
15. 中華民國83年3月14日行政院(83)台財字第 0940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87年4月8日行政院(87)台財字第 1468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97年3月5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7045109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 條及第 8 條條文;並刪除第 6 條條文
18. 中華民國99年12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9005288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第 8 條及第 10 條條文;並自100年1月1
日施行。
19.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1304674510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4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