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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財政收支劃分法
公發布日: 民國 40 年 06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8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88000178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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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四十年六月十三日總統制定公布全文40條
2.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修正公布附表一(丙)(丁)兩
  項稅課收入所列契稅一目
3.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9、11、13~15  條條文
  暨附表(一)丁項稅課收入寅、已、申、酉等目
4.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8  條條文;並於附
  表一甲項一款稅課收入內增訂午目「證券交易稅」
5.中華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8  條條文;並修正
  附表一甲、中央收入一、稅課收入各目
6.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五月四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39 條暨附表一、二
7.中華民國五十四年六月十九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8  條條文暨附表一、甲
  項
8.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16、18 條條文暨附表
  一丙(卯)、丁(子)兩項稅目
9.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五月十日總統修正公布第 8、10  條條文暨附表一甲
  、一(丑)乙、一、(巳)丙、一、(申)丁、一(己)
10. 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70)台統(一)義字第 0464 號
    令修正公布第 8、12、16、18  條條文及附表一、附表二並刪除第 9
    ~11、13~15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1786
    0 號令修正公布第 3、4、6~8、12、18、19、30、31、34、37、39
    條條文及第十節節名,增訂第 16-1、35-1、37-1、38-1、38-2 條條
    文;並刪除第 16、17、3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90)台財字第 069671 號令
    發布第 8  條第 1  項第 6  款及第 4  項定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