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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補充解釋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其他菸品)適用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處罰規定之計罰單位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1150361350B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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