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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農會信用部及漁會信用部將餘裕資金轉存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信用部所取得之利息收入不課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30458328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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