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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擴大限制措施,配合關閉休閒娛樂場所、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等,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核定關閉及停止營業期間之房屋稅、停徵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00457181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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