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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長照機構改設長照社團法人其不動產移轉符合要件者無須檢附贈與稅完稅證明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4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9005187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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