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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合作社給付理監事、事務員及技術員酬勞金得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9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80060539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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