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信用卡發卡機構取得收單機構代收轉付特約商店之交換手續費報繳營業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70460393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