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三章章註一(丙)所稱「類別或鮮度」之適用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0210097081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