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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受理民眾傳真文件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基普秘字第1081018632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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