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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壓線下之土地因建築高度受限於使用情形未變下准繼續按公設保留地稅率課徵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04964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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