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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營業人經營信用卡收單業務,向特約商店收取轉付各發卡機構之手續費如何報繳營業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10018627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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