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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將同批進口快遞貨物以化整為零方式分開申報逃漏關稅如屬同一意思與行為則以1案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總局徵字第095100901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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