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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納稅人申報稅則號列錯誤而未涉及違章情事經海關改列稅號後屬尚未開放准許輸入之大陸物品責令退運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8003444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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