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公司與租賃公司以附條件買賣購置機器設備再以未分配盈餘增資償還未付款仍可適用緩課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8802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