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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加坡海運業在我國營業之貨櫃延滯費服務費收入可併入運費處理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2611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部內各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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