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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取得地上權及耕作權之被繼承人死亡時已取得所有權移轉登記權者得請求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並依經營農業用地予以扣除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9045288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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