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公設保留地之產權因抵稅部分為地方政府取得在未分割前私有部分仍屬公設保留地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三發字第094045052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