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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人民於大陸死亡以該死亡證明取得海基會驗證證明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01683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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